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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
2021-11-19

关于做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

各在赣招生校考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考试招生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以下简称“校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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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省外高校在赣设点校考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变复杂形势,江西省2022年原则上不再接收省外高校在赣设点校考。江西省属高校如在省内设点校考,考点须设在本校区内。

二、江西省2022年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特殊专业认定及有关专业文化控制线的划定

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校考专业认定及有关专业文化控制线的拟定按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120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212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校考专业申报及程序

(一)申报专业

1.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面向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合格生源(指统考成绩达到对应专业校考资格线的考生,下同)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高校在赣招生录取时,应直接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等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面向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高校在赣招生录取时,原则上应直接使用我省对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面向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3.特殊专业(指我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鼓励高校直接认可相近专业省统考成绩(如:摄影、书法学等专业可直接认可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高校可面向我省艺术类考生组织校考,也可面向相应或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如:录音艺术专业校考时,可以面向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二)申报程序

各在赣招生校考高校,须先通过“教育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以下简称“艺术招生交互系统”)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校考专业及专业代码(该平台专业代码应与后续“高考计划网上核对系统”专业代码一致)、省统考子科类、校考考试科目等信息,获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组织校考。

四、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高校要进一步减少艺术类校考专业范围。要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要求,积极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减少现场人员聚集和流动,坚决守住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2.所有在赣招生校考高校应严格审核考生的《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报考证》中专业信息与校考专业类别是否匹配,匹配关系不一致的不宜报考。对暂未领取专业校考报考证的考生,高校应要求考生写出承诺书,并提醒考生对本人是否具有相关专业的校考资格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不具校考资格或校考专业资格与校考专业类别匹配不一致考生的校考成绩不予认可。

3.招生高校须按照教育部《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表》通过艺术招生交互系统按时上传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和办学类型、学校详细地址,录取原则、学费标准、考生咨询以及查询校考成绩的电话或网址等内容。

4.高校要按要求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发放,做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校,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或书面来函承诺的2022年将在我省实际投放的招生计划数)的4倍。按教育部规定可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校,由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确定校考合格人数。未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高校不得认可其他高校的艺术校考考生合格成绩。

5.校考高校须在2022430日前通过艺术招生交互系统匹配、审核校考考生的报名信息、省统考成绩准确无误后,通过该系统报送校考考生校考成绩信息。校考成绩按美式排名法排名(如:有8名校考考生,第2名同分2人,第5名同分3人,排名情况为1.2.2.4.5.5.5.8)。对没有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校考信息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投档、录取的,由高校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并解释处理。

五、江西省2022年艺术类录取有关政策调整

(一)本科录取批次的设置

根据《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2110)等文件精神,江西省2022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调整为: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和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

纳入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现平行志愿投档的“双一流”本科高校和省内部分高校(专业),实行单志愿录取。纳入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认可省统考成绩且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及景德镇陶瓷大学(苏区专项计划)。纳入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使用校考成绩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现平行志愿投档且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

(二)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划定

根据相关规定,江西省2022年不再分别划定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合并划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为:按照在赣招生各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确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只设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专业合格线参照此方法划定。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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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2年艺术类专业

文化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2022年各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线”)划定规则为:

1.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线的划定

1)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及按照艺术理论类招生的其他专业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不含表演)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本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文化线的85%划定。

2)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专业(含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中“省统考子科类”项设定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的其他专业类的专业)及表演专业本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文化线的75%划定。

3)艺术类特殊专业本科文化线,按具体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中所对应的专业类执行的文化线执行。

4)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2022年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下降20分投档。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线,均不得低于2022年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

5)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本科文化线的75%划定。

2.艺术类专科专业文化线的划定

1)艺术类专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2)三校生艺术类高职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高职分数线的70%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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